少女台灣被殺 台灣士林地檢署向疑兇陳同佳發通緝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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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布時間: 2018/12/03 18:19

最後更新: 2018/12/03 19: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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少女台灣被殺,台灣士林地檢署向疑兇陳同佳發通緝令。(網上圖片)

20歲少女潘曉穎今年2月跟19歲男友陳同佳,前往台灣度情人節期間遭殺害及棄屍,陳因涉非法處理死者的財物,早前被改控洗黑錢罪,繼續還押候審。台灣士林地檢署今日(3日)向陳同佳發出時效長達37年半的通緝令,並已致函法務部轉請陸委會向香港政府請求將疑犯移交台灣受審。

香港律政司發言人回覆本報查詢時稱,不評論個別案件。

士檢地檢署今日發布新聞稿指,雖然今年3、4月已兩度向港府提出司法互助請求,但未獲任何音訊;至今年7月,士檢再度致函港府、告知已掌握證據或情報,指如香港提出司法互助請求,台灣將給予協助,惟至今仍未獲回應。

台灣士林地檢署今日(3日)向陳同佳發出時效長達37年半的通緝令,並已致函法務部轉請陸委會向香港政府請求將疑犯移交台灣受審。(網頁截圖)

士檢指,檢察官考量人命關天,不應放棄任何追訴陳同佳的機會,且潘女父親多次向士檢表示希望台灣向香港政府請求移送來台接受追訴及審判,故今日已正式透過法務部向港府請求將陳遣送來台受審。

士檢認為,「保障人權、維護公義均是人類普世價值,同時是檢察官天職,一條年輕珍貴的生命,遭受殘酷冷血的殺害,導致被害人家屬心痛,士檢實在不願見到真兇因跨境藩籬的隔閡、而逍遙法外;盼台港能克服法制差異,找尋合作辦案的出路,遣送陳同佳來台受審,並回應士檢所提之司法互助請求。」

士檢又稱,「如港府願意遣送陳同佳來台,不但能使受到有效的追訴及公平的審判,也可撫平潘女家屬受創的心靈,為台港社會人心求得公理與正義。」